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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【蘋果日報網站】刊登之”玩具槍退運成管制槍 並非栽贓”一文,【中華民國玩具槍協會】在此再次重申並強調:

合法發射BB彈的玩具槍與具改造可能的”操作槍”、”道具槍”或”模型槍”不論內部結構還是材質成份都相去甚遠。

合法發射BB彈的玩具槍採用彈簧、電池、瓦斯或壓縮空氣作為主要動能,與”操作槍”、”道具槍”或”模型槍”改造後所採用的火藥動能完全不同。合法發射BB彈的玩具槍連打擊底火的撞針結構都沒有,談何改造?

再者台灣的玩具槍製造,不論做工品質,均佔全球領先地位,然該文章內文卻是建議政府將法條修改比照日本《空氣槍管制條例》。殊不知今日日本為在其玩具槍外銷產業能與台灣競爭,已逐步爭取將管制條例向台灣的標準靠攏,但內文之建議卻是要領先全球的台灣業者開始走向回頭路,削減自我的外銷競爭力,這對鼓勵並強調外銷競爭力之政府而言,豈不相互矛盾?

【中華民國玩具槍協會】強調拒絕這類刻意抹黑之報導文章,也懇請各位玩家、朋友一起將正確的玩具槍知識推廣給大家,謝謝。